摘要:4月1日,首个建筑行业碳排放强制性指标——新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生效。
《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月1日,首个建筑行业碳排放强制性指标——新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生效。
《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碳排放强度应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在节能上,《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
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其中,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上,《规范》提出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
其中在对太阳能的利用上,要求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太阳能热利用系统中的太阳能集热器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据了解,太阳能系统可分为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光热(pv/t)系统,这三类系统均可安装在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上。这说明,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成为建筑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规范》还提出,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建筑耗电量;耗煤量、耗气量或耗油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建筑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区、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统计。
需要注意的是,《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而《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领域。
据悉,《规范》的推出,是为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可以预计,《规范》实施后,建筑围护结构行业(门窗、保温材料行业)及建筑节能领域其他行业都将受益并迎来新一波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