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家具招标是不需要提供样品,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家具招标不需要提供样品

家具招标不需要提供样品的原因

1、标准依据主张不需要提供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2、提供样品会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一全套成品家具样品成本可能上万,假如该标的金额也不多,倘若不中标付出的代价就会太大了,降低了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使项目缺乏竞争力。

3、检测报告已经检测了一套成品家具样品

招标一般都需要提供质检报告,套送检就会破坏一,如果在提供一套样品,成本太高,再者就是提供了质检报告,评标委员会专家们也只是走马观花似的看了一下样品而已,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4、提供家具样品会增加招标工作量及空间成本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档案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也应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存档。而一套家具样品,体积巨大,占用面积大,因此需要很大的空间来存储。

5、投标人的样品往往不是根据标书项目定制

我可以这么说,质检报告送检的样品都不一定是依据标书项目定制,往往都是厂家现成的家具样品,如果现场提供样品,评标委员会没有发现问题,中标后样品封样,之后产品验收对比发现出现供货与封存样品不一致的话,容易发生履约纠纷,带来麻烦。